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 首页>>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信回复
 
关于空置房物业费能否减免的问题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zjj.bynr.gov.cn 2025-08-01
 
  2025年8月1日17:22   群众来电咨询:没有装修的房子在物业费缴纳方面有没有相关的优惠减免政策?
  市住建局立即责成临河区住建局进行办理并回复。临河区住建局与临河区供热供气物业服务中心进行了对接。
  2025年8月1日17:42 临河区供热供气物业服务中心物业办答复:物业服务收费的依据是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也同样对物业费的缴纳做出了相关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人的服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的义务是按照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物业使用人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物业服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物业闲置、房屋质量和未享受物业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秩序维护费、绿化费、能耗等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需要支出。因此,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
  目前当地没有物业费相关减免政策,但如果物业合同有约定可以按照物业合同交纳,没有约定的也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网站地图
主办: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蒙ICP备10201004号-5
网站标识码:1508000008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119
E-Mail:sjw2791@163.com   联系电话:0478-8731060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