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丽茹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特别是城市盲道建设和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巴彦淖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城区盲道建设和监督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盲道设计建设不规范、被占用、监管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切中要害,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方向。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盲道建设的重要性
盲道是视障人士安全、独立出行的“生命线”,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和温度的重要标尺。保障包括视障人士在内的所有市民平等、便捷、安全地参与社会生活,是城市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我市始终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持续推进,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升盲道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水平。
二、当前工作进展与已采取的措施
近年来,我市在盲道建设和管理方面已开展了一些工作。“十四五”期间我市全市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城市道路数量32条,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率为100%。我市将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纳入了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规划条件。计划进一步明确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在新建、改建市政道路工程中,要求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等国家及地方标准设计和铺设盲道。近年来新建道路的盲道规范性有所提升。城管执法部门通过划分片区巡查、整治违规占用、利用智能技术监控等措施加强盲道监督,具体为一是整治违规占用,严厉整治盲道违停、违规占用、乱堆乱放等问题,对占压盲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废弃机动车依法治理,严重影响通行的车辆依法拖离。严格查处在盲道上摆摊设点、随意摆放杂物和垃圾等违规行为,禁止占道经营。二是运用智能技术,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远程可视对话等数字智能技术为支撑,实现对乱停乱放等多类城市管理事件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发现占盲道行为后预警自动语音播报,实现远程告知、自行整改,不听劝阻的将人工远程喊话进行教育整改,仍不配合的则以视频资料及抓拍图片作为处罚依据进行现场执法处置。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引导市民对违规侵占盲道、破坏盲道等行为进行积极监督、举报。此外,临河区交管大队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开展盲道违停整治专项行动,通过警告、张贴告知单等方式,向市民普及盲道停车危害。
三、改进与落实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核心问题和具体建议,我们将计划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落实和改进:
一是优化设计指引。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既定规范要求开展盲道规划设计。设计时要实地考察道路及路旁建筑物的现状,详细了解该路段今后的发展情况,分析盲人可能的出行目的与需求,设置通向不同目的地、满足盲人不同出行需求的盲道,同时使盲道与路侧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合理衔接。计划组织编制更详细、更具操作性的指导设计、施工单位能精准落实规范要求,重点解决路口衔接、公交站台、公共设施入口等关键节点的盲道引导问题。
二是严格标准审查。在项目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将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规范性和系统性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新建项目盲道从源头符合标准(位置连续、避开障碍物、提示砖规范等)。
三是纳入城市更新。在城市道路改造、人行道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中,将盲道完善作为改造内容,争取优先安排资金,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完善养护机制。将盲道日常巡查、清洁和维修纳入市政设施精细化养护体系,建议设立专项维护经费,确保破损盲道能在规定时限内得到修复。
五是健全协同监管。明确监管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住建(建设标准、验收)、城管(日常维护、占道执法)、公安交警(机动车占道执法)、交通(公交场站周边)、街道社区(属地管理)等部门职责,各监管部门把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加强社会监督与宣传引导。强化公众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无障碍理念普及活动,通过公益广告、媒体报道、社区宣讲、学校课堂等途径,提升全社会对盲道重要性的认识,倡导“不占用、不损坏”的文明行为。制作并推广盲道使用指引宣传材料。
四、 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将加强盲道建设和监管作为提升城市品质、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开展全面排查整改, 组织对全市现有盲道设施进行系统性排查评估,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分年度整改计划,优先整改安全隐患大、使用频率高的路段。建议市、区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新建、改造和维护资金的落实。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和民生工作的热忱关注与宝贵建议!您的监督和支持是我们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我们相信,通过政府、社会和市民的共同努力,我市的盲道系统将更加完善、畅通、安全,为视障人士营造一个更加包容、便利的出行环境,让城市更有温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真诚的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市的城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0日
签发人:谢卫仁
承办人:高 敏
联系电话:159472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