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苏巧云代表:
您在巴彦淖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治理河套灌区生产生活垃圾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您提出的治理建议切中要害,对推动灌区绿色发展、保护灌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持续对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和城镇生活垃圾进行巩固提升,重点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了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方案》验收,通过持续加强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5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运行。
一、农村生活垃圾方面工作
(一)开展农村牧区垃圾乱堆乱倒整治
为响应2024年自治区印发的《农村牧区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生活垃圾集中治理135行动方案》,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协同推进农村牧区有机生活垃圾、粪污、农牧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我市制定了14个行政村开展治理。组织乡镇积极动员镇村干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等1600多人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重点对集镇、村社、重点节点沿线卫生进行清扫。组织进行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畜禽粪污等垃圾排查工作,对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河渠沟坑积存的垃圾进行清理,积极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粪污、农牧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
(二)开展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建制镇污水运行规范化管理摸清垃圾收运处置管护现状,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治理,今年我局开展了全面的农村生活垃圾和铁路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查整治行动,对各旗县区农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清理不及时、不正规处理等问题进行详细排查并要求责任单位按要求及时整改。
(三)加强资金保障,促进垃圾处理模式多样化
近年来积极争取自治区资金支持,配置了一批垃圾转运、收集站点,清运车辆等设施。在治理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各旗县区结合苏木乡镇具体情况,明确了三种生活垃圾处理路径:一是离城镇较近的农村以“城乡一体化”处理方式。二是离城镇较远的农村以“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三是比较偏远的农村采用就近焚烧和简易填埋方式处理。
二、城市生活垃圾方面工作
(一)强化资金统筹保障,因地制宜优化收运体系
城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市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5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立废弃物分类回收利用项目储备库,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力度。到2025年,临河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以及配套完善的制度体系,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加强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运行机制
临河城区目前主要通过挂桶车流动收集直运与垃圾转运站中转调运两种方式相结合,收集城区内的生活垃圾,后全部拉运至临河区生活垃圾场中转平台,经过二次压缩后统一转运至巴彦淖尔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新起点,始终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河套灌区生活垃圾治理向更高水平迈进。恳请苏巧云代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
签发人:谢卫仁
承办人:郝荣亭
电话:1384884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