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志国代表:
您提出的《精准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城市更新提质工作的关心支持。建议立足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精准研判行业痛点,围绕纾困房企、优化供给、完善配套、提升住宅品质提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契合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总体方向。经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现有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政策
按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监察部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 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 号)规定,目前我市已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依法约定的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确需延期缴纳的,可按规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协商调整约定的分期缴纳时间和比例,适当延迟价款缴纳时间,最迟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缴清。
(二)、关于“推行带方案出让模式并给予地价优惠”
“带方案”出让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已于2022年在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内推行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于2024年开发区内新增工业用地全面实行“标准地”出让,均取得较好效果。按照2022年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巴彦淖尔市招商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的通知》,对自治区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标准的70%执行。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使用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三)、关于搭建“政企协同”服务平台,提升项目推进效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方案的通知》(内自然资函(2022)248号)文件,我们现在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多测合一”和工程领域改革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目前全市7个旗县区已经与不动产、税务、测绘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了测绘备案、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然资源厅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 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目前我们全市7个旗县区已经实现与不动产、税务、公积金中心实现了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全面实现存量房网签备案、纳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
(四)、关于完善“市场信心”引导机制,激活住房消费潜力。
一是出台相关政策。会同人事部门起草了《巴彦淖尔推动人才强市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高高端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二是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大“白名单”项目覆盖范围,和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办公,对合规住房开发项目要实现“应进尽进”,项目合理融资需求要实现“应贷尽贷”,帮助房地产企业做好“白名单”修复工作。全市7个项目进入白名单,授信4.34亿元。三是加快推进商品房去库存。开展房地产促销活动。通过举办线上线下房交会、商品房巡展等多种形式的商品房促销活动提振住房消费。与商务局共同通过家电家居补贴方式促销活动。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实施差异化土地、税费扶持,降低企业开发成本
在上级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柔性支持措施。对参与城市更新项目企业,研究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模式,合理下调首期缴款比例,剩余资金结合项目销售回款分期缴纳,缓解拿地资金压力。对开发改善型、高品质住宅项目,落实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支持政策。推行带方案出让土地,将住宅品质、配套建设要求纳入出让条件,给予适度政策倾斜,实现项目开发与公共配套同步落地。
(二)、引导开发理念创新,推动住宅品质提档升级
积极引导房企借鉴先进规划设计理念,创新户型、适老化、空间布局方案,培育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推动新理念、新工艺落地应用。持续抓实施工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在国家强制标准基础上,引导企业适度提高住宅交付标准。建立住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联合巡检维保制度,在保修期内开展定期排查养护,构建“精细建造、高标准交付、主动维保”全链条质量保障体系,从源头减少房屋质量问题。
(三)、搭建政企协同服务平台,提升项目推进效率
由住建部门牵头,联合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组建房地产项目服务专班,建立“一对一”企业对接机制,提供政策咨询、审批协调、难题代办服务,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建立项目动态监测机制,常态化收集项目建设堵点难点,形成问题台账闭环销号。畅通政企沟通渠道,邀请房企参与城市规划前期研讨,推动城市功能布局、住房供给与市场需求精准匹配。
(四)、强化预期引导,持续激活住房消费潜力
依托各类政务平台、媒体渠道,常态化解读稳楼市惠企惠民政策,传递积极信号,稳定购房者预期。搭建官方优质项目推介平台,组织改善型住宅集中展示,打通房企、购房者、金融机构对接渠道,加快商品房去化,助力企业资金回笼。
(五)、统筹配套建设与物业服务,建设完整宜居社区
深入落实内蒙古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全力推进完整社区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强化规划统筹,打破单一小区边界,推动教育、养老、文体等大中型公共配套跨片区共建共享。健全社区牵头统筹物业工作机制,统一制定物业服务标准,改变各小区物业独立运营、标准不一的现状,完善多方协商议事机制,持续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本次建议中的合理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论证,细化政策实施细则,建立政策成效定期评估机制,根据市场形势动态优化调整。持续抓好工程质量管控、住宅品质提升、完整社区建设、物业服务提质等重点工作,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平稳转型,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0日
签发人:王勇
承办人:王贞贞
电 话:0478-829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