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椿、石波、吕埃存、李丑、杨霞、马桂英、石四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村住房安全改造提升行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农村住房安全改造提升行动的建议
我市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精神,现行危改资金以中央、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为主要来源,市级财政已按照相关规定足额配套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2026年我市计划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630户,下达中央、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三级补助资金户均2.5万元。
针对您提出的覆盖一般农户住房安全改造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于6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农房21.82万户,针对发现的隐患房屋,已动员居住人搬离房屋,并在危房设置警示标识。下一步我们将整合项目资源,积极对接自治区住建厅,探索为低收入群体之外的一般户争取适度补贴,切实保障农村人口住房安全。
二、关于协助五原县向上争取危改政策倾斜、灾后重建专项扶持的建议
我局始终实行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协助各旗县区对接上级住建等部门。针对五原县灾后农房重建及危房改造需求,我们已将五原县2025年受灾台账、危房存量清单汇总入库,在2026年危改资金申报阶段,协助对接自治区住建厅,为五原县争取更大限度危改补助指标。2026年五原县危房改造计划197户,较2025年增长45户。同时,指导五原县规范完善农户申请、鉴定审批、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全流程档案,提升项目申报质量,提高资金获批成功率。后续将建立一对一包联帮扶机制,在做好因灾受损农房摸排登记的基础上,全程跟进项目申报、资金落地、施工实施全链条服务,切实提升县域农房改造与灾后重建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宝贵建议,欢迎您一如既往的监督指导我市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9日
签发人:王勇
承办人:王钰
电 话:0478-8738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