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向雯委员:
您提出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关注我市建筑业发展,精准指出本土建筑行业发展存在的突出短板,并提出务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提案重点关注的行业问题及政策建议,逐条梳理现有工作落实举措,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行业短板及成因说明
当前建筑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我市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逐年缩减,市场存量持续收紧。与此同时,本土建筑企业资质梯队建设存在明显短板,全市暂无特级资质企业,一级资质企业数量偏少,绝大部分中小微企业资质层级不高,不具备独立承接大型工程项目的能力。相较于区外、市外大型建筑企业,本地企业综合实力偏弱,市场竞争处于劣势,本地建筑市场份额被外来企业挤占问题突出。加之民营建筑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短缺、融资渠道有限等问题,项目承接难度加大,部分企业经营承压、发展举步维艰。针对上述行业痛点,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自治区系列扶持政策,配套制定本地化实施举措,多措并举推进问题化解。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一)优化市场扶持机制,拓宽本土企业参与渠道
严格落实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依法依规规范招投标市场,严禁设置地域歧视及各类有碍公平竞争的隐性条款。
一是全面规范招投标竞争环境,大力推行联合体投标模式。鼓励央企、区外大型建筑企业与我市本土中小微建筑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明确联合体中本地企业施工工程量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标段总工程量40%;明确政府投资房屋市政项目建设单位不得设置禁止联合体投标条件,联合体施工形成的项目业绩由各方共享,可作为企业后续投标、资质升级的有效业绩。
二是大力引导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拓展市场。持续宣传推广内蒙古建筑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引导企业常态化运用平台资源,及时掌握建筑产业材料价格、供需信息及自治区各盟市工程招标动态,助力企业精准经营、降本增效。积极鼓励本土企业主动参与市外、区外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进一步拓宽市场空间。同时,将企业在外承揽完成的工程项目统一纳入市本级住建领域评优评奖范围,充分调动企业对外拓市、创优争先的积极性。
三是常态化开展困难建筑业企业结对帮扶。印发《巴彦淖尔市住建领域领导包联建筑业企业助企纾困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包联纾困长效工作机制,筛选全市规模偏小、资金薄弱、市场竞争力不足的三级资质企业,落实专人一对一结对帮扶,把助企纾困举措贯穿行业监管、行政审批、企业服务全过程,精准助力中小微建筑企业破解经营难题、稳步发展壮大。
(二)提升建筑业企业资质,打造品牌效应
立足自治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民营建筑业企业扶持系列政策,持续推进企业资质提档升级,优化本土企业资质梯队结构,培育本土特色建筑品牌。
1.深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改革,持续降低申报门槛。严格落实自治区资质改革相关政策,放宽资质申报起步级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申报公路、市政公用总承包资质时,市政道路桥梁业绩与公路工程业绩双向互认。同步优化勘察设计企业申报条件,适度放宽注册执业人员年龄限制。压缩审批全流程时限,将原有15个工作日审批时限缩减至10个工作日,实现审批提质增效。
2.优化业绩认定标准,全方位支持企业提档升级。企业申报资质升级时统筹开展线上、线下双重业绩核查,全国监管平台无法调取的业绩、技术指标可纳入线下核验;非企业自身原因无法提供竣工备案材料的,经项目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相关工程可作为有效业绩。落实2026年自治区《促进民营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民营建筑企业分期、分段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均可作为有效业绩用于投标、资质升级申报,切实解决中小建筑企业业绩积累慢、升级难问题。
3.扶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落实扶持民营、中小微建筑业企业发展各项政策,引导企业聚焦钢结构、机电安装、防水保温、装饰装修等细分领域开展技术创新,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道路。积极推动国有资本与民营建筑业企业融合发展,鼓励国企、民企合资组建混合所有制建筑企业,有效提升中小微民营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我市已推动注册成立内蒙古经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汇佰建设有限公司两家混改企业,均由市属国企与本地优质民营建筑企业合资组建,整合双方资源优势,壮大本土龙头建设力量。
(三)强化多方联动,加大金融与工程款支付保障
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实施以来,我局牵头联动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落实金融助企纾困各项举措,多措并举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1.多措并举减轻建筑业企业经营负担。全面推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金保险替代现金缴纳各类工程保证金,建筑企业可自主择优选择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有效盘活企业流动资金。同步协调行业培训机构下调建筑从业人员培训费用,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行业常规培训,培训成本整体降低10%-30%,切实减少企业经营支出。
2.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巴彦淖尔市分行将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工作纳入季度信贷形势分析会议重要内容,巩固并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不断强化相关领域信贷政策储备和金融服务储备,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建筑领域的民营中小微企业。
3.健全工程款长效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自治区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两项制度,所有新建房建市政项目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要求,以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国有资金项目明确分段结算节点,规范进度款拨付比例,严禁以财政、审计评审滞后为由拖延工程款支付,持续缓解企业应收账款积压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落细落实上级惠企政策。深入贯彻自治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促进民营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等最新政策文件,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企业走访座谈,确保各类惠企、纾困、扶持政策精准直达企业、落地见效。
二是持续推进企业资质提档升级。进一步优化资质申报、业绩认定、审批办理全流程服务,从严从快办理企业审批事项,持续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中小建筑企业整合资源、升等扩项、专精发展,全面补齐本土企业资质短板。
三是持续开展靠前精准帮扶服务。主动下沉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政策答疑,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供需对接,精准化解企业资质升级、项目承揽、融资回款等堵点难点问题,持续增强我市本土建筑业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全市建筑业行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长期关心支持我市住建事业发展,我局将持续吸纳合理化意见建议,全力推动全市建筑业提质增效、稳步发展。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8日
签发人:王勇
承办人:陈瀚
电 话:0478-873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