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燃气经营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企业依法申请,我局对申请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第八批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查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4年10月25日16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8-8262786
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新华西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二号园
附件:第八批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查通过名单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