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制定机关规章制度,承担文电处理、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信访综治、督查督办、应急处理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0478-8738666 负责人:李兴元 传真:0478-8212206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及从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拟订行业人才培养和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实施国家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资格标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12791 负责人:何静宇
(三)政策法规科
参与拟订城乡建设与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部门制度。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政策研究。协调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市行业法治建设。参与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
联系电话:0478-8738632 负责人:李万仁
(四)城市执法监督科
指导监督城市管理执法并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城市建成区违反城乡规划管理以外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跨区域案件。指导监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和相关部门划转的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工作的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0478-8738802 负责人:马永东
(五)城市执法信息化管理科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执法管理调度、指挥、派遣、督促、整改等工作。负责城市执法统计工作。负责城市执法标准、规范、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组织查处上级转办案件。
联系电话:0478-8738659 负责人:付遐
(六)计划财务科
负责综合管理本级建设事业各项资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收费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并落实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参与拟定并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筹集监督管理城乡建设资金。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及社团的财务活动。
联系电话:0478-8738655 负责人:李桃
(七)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监管科
参与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指导监督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组织编制、上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研究全市住房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市直属部门(单位)住房补贴的推行、实施、指导、监督、审核工作。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项。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工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联系电话:0478-8738653 负责人:袁平
(八)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参与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屋征收、房屋交易、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预销售、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以及房屋抵押等规定并监督执行。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联系电话:0478-8738679 负责人:张文慧
(九)建筑市场监管科
参与拟订规范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室内装饰、建设监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室内装饰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检测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工程建设定额的监督实施。拟订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联系电话:0478-8738600 负责人:刘军
(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等工作。参与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抗震防灾、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801 负责人:高亨飞
(十一)城市建设科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制度、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水务、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镇雕塑、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682 负责人:靳臻
(十二)城市管理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办公室)
指导城市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城镇地下综合管廊、道路桥梁管理工作及全市城镇燃气、供热、垃圾、公共照明、城市停车场、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厕所的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789 负责人:刘婷
(十三)村镇建设科
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级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686 负责人:刘向东
(十四)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参与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组织申报建筑节能项目。指导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发展并对评价标识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指导行业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674 负责人:孙宏伟
(十五)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政策研究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建设工程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火灾调查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987 负责人:邱浩杰
机关党委
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804 专职副书记:常青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38666
负 责 人:谢卫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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