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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年度结息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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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zjj.bynr.gov.cn |
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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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要求,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年度结息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从2022年6月28日起,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放贷等业务(贷款资料录入、合同面签除外); 二、从2022年6月28日18:00起,停止受理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服务渠道的公积金提取、异地转移接续、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本和提前结清等业务;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个体托收正常批扣至6月30日早上9:30分;各借款人请按时足额存够月还款本息避免出现贷款逾期;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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