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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发布“静音令”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zjj.bynr.gov.cn 2026-06-05
 
  

  

  近日,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成立中高考噪声污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全面加强2026年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同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效遏制各类噪声扰民行为。

  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静音护考、全程保障”为核心,通过分时段、分区域、全覆盖的严格管控,及时高效处置突发噪声污染事件,力争实现备考期噪声明显下降、考试期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零噪声干扰”。

  考前复习期间即5月30日至6月6日(高考),6月19日至6月24日(中考)。城内居民区及各学校周边的各建设施工单位和生产经营网点要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特别是12时至15时、21时至次日早晨6时之间,严禁进行有噪声的施工、店外经营、流动商贩叫卖以及播放大型户外广告(显示屏)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免影响考生的复习和正常休息。

  考试期间即6月7日至6月10日(高考)、6月25日至6月28日(中考)、7月4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考试时间内消除考点周边一切影响考生答卷的噪音污染。城区建设施工工地从12时至15时,21时至次日早晨6时一律停止施工,城区设考点的各学校周边五百米内的建设施工工地全天不得安排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货运车辆要绕道通行,所有车辆不得鸣放喇叭;居民区和考点周围的生产经营网点全天不准进行有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

  严格要求各建设施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区执法局申报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段禁止夜间施工,需要进行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要携带相关建设手续,提前到临河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申报,并到区执法局备案,同时公告附近居民。

  从5月30日起,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居民区及考生所在学校周围的建筑工地、生产经营网点及其它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区域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凡不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强制关停并严厉处罚。

  此外,针对中高考期间临河城区内违规施工、高音促销、突发集会、恶意扰民等突发、频发、严重影响考试及考生休息的噪声污染事件,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事件不同等级,采取分级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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