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等3部委办公厅《关于梳理新增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我市积极申报棚改专项债券,并顺利通过自治区3厅委专家组审核,16.17亿棚改专项债券申报项目录入国家发改部门重大项目库,为下一步争取国家棚改专项债券奠定了基础。
我市申报项目共涉及3个旗县、5个棚改项目,计划申报专项债券16.17亿元,其中,临河区3个项目,计划申请专项债券12.03亿元、磴口县和乌拉特前旗各有1个项目,分别申请专项债券2.54亿元和1.6亿元。5月18日,经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联合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审核,我市上述5个项目全部审核通过,录入了发改部门重大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