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稳住经济的若干措施》具体要求,巴彦淖尔市住建局将强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保障和支持,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2022年底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次月内需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指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医学观察或被政府隔离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以及受疫情直接影响的行业、从业者,造成家庭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记入征信记录。
针对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期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至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40%降低至30%;
恢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