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住建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各有关地勘、设计、审图、监理、施工、鉴定等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科学民主决策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技术优势,决定成立巴彦淖尔市房屋质量安全评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建立巴彦淖尔市统一的房屋质量安全评定专家库,规范房屋质量安全评定工作,提高决策化、民主化水平。
二、组建原则
按照“整合现有、适当补充、统一管理、动态调整、规范运作”原则组建。
三、基本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学术严谨、有奉献精神、服从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遵守行业规则。
3.熟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
4.身体健康,从事建筑、结构、设备、地勘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5.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建筑、结构、岩土、监理、消防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6.所有入库人员在原单位申报职称、岗位晋级予以优先考虑。所有入库人员应填写巴彦淖尔市房屋质量安全评定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申请表个人填写,单位推荐并扫描后发邮箱:bszjf8670@163.com,联系人:李宇,电话15047069167。
四、主要职责
1.熟悉并掌握国家、自治区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评定的政策精神、房屋质量安全隐患评定标准等,参与房屋质量安全评定的调查研究,为行业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意见。
2.贯彻和宣贯房屋质量安全的管理文件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
3.参与全市房屋质量安全的各类督查和专业评审工作。
4.参与全市房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技术指导工作。
5.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五、专家调整情形
专家库实行动态考核管理机制,结合专家库清退情况,及时补充引进新的专家。有下列情况的将取消专家资格:
1.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专家工作的,经申请符合条件的可退出专家库。
2.因工作变动不适宜再担任专家工作的。
3.故意隐瞒与被服务对象存在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评定、技术指导等工作的。
5.因职业操守或其他违法违规违纪等原因不宜担任专家工作的。
6.在房屋质量安全评定工作中不遵守行业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负责任的。
7.不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
8.其它不适宜从事专家活动行为的。
六、其他
1、专家应当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永久性从专家库清除,予以通报,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3、专家在工作时实行动态管理,每位专家原则上在一年内不得连续三次参加房屋质量安全评定技术工作。
附件1:巴彦淖尔市房屋质量安全评定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1:巴彦淖尔市房屋质量安全评定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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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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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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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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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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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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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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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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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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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务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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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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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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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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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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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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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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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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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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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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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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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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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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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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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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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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