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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的通告,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229号)有关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均需与我中心签订《个人征信授权书》。请借款人、配偶及相关担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22年8月31日前到贷款发放的旗县区分中心签订《个人征信授权书》。如8月31日前未签署,将会影响您公积金的相关业务。
二、自2022年7月25日起,新申请的贷款,借款人、配偶及相关担保人员均需签署《个人征信授权书》。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数据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贷款职工在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公积金贷款相关的逾期信息进入征信报告,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判断个人信用情况的依据之一,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
我中心特别提醒广大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记录,避免因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造成不良征信后果,务必及时关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情况,保证每月在还款日前一日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对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附:《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模板
各旗县区分中心联系电话:
临河区分中心:8988626
杭锦后旗分中心:6623103
磴口县分中心:4215723
乌后旗分中心:4666214
乌中旗分中心:5913969
乌前旗分中心:3267937
五原县分中心:5537835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7月25日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229号)有关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均需与我中心签订《个人征信授权书》。请借款人、配偶及相关担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22年8月31日前到贷款发放的旗县区分中心签订《个人征信授权书》。如8月31日前未签署,将会影响您公积金的相关业务。
二、自2022年7月25日起,新申请的贷款,借款人、配偶及相关担保人员均需签署《个人征信授权书》。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数据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贷款职工在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公积金贷款相关的逾期信息进入征信报告,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判断个人信用情况的依据之一,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
我中心特别提醒广大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记录,避免因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造成不良征信后果,务必及时关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情况,保证每月在还款日前一日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对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附:《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模板
各旗县区分中心联系电话:
临河区分中心:8988626
杭锦后旗分中心:6623103
磴口县分中心:4215723
乌后旗分中心:4666214
乌中旗分中心:5913969
乌前旗分中心:3267937
五原县分中心:5537835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