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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巴彦淖尔市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zjj.bynr.gov.cn 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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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市建筑业协会,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质量强区”和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市”的决策部署精神,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促进建筑科技进步和节能绿色发展,争创精品工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市住建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巴彦淖尔市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巴彦淖尔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巴住建委工发〔2017〕599号)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评选范围、规模标准和申报材料要求进行申报。申报资料中需附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被推荐参加评优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应为申报截止日期3年内工程项目。其中住宅工程应为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工程。

三、各旗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要本着认真负责、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本地区市优工程的材料初审、初评推荐工作,并应由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市优工程的,一经查实,由评审委员会取消其市优工程称号,由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

五、巴彦淖尔市优质工程申报资料和推荐文件务必于2026年10月9日前报至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1208室。联系电话: 0478-8738795,联系人:王秀玲。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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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巴彦淖尔市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0 16:42

信息来源: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各旗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市建筑业协会,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质量强区”和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市”的决策部署精神,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促进建筑科技进步和节能绿色发展,争创精品工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市住建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巴彦淖尔市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巴彦淖尔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巴住建委工发〔2017〕599号)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评选范围、规模标准和申报材料要求进行申报。申报资料中需附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被推荐参加评优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应为申报截止日期3年内工程项目。其中住宅工程应为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工程。

三、各旗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要本着认真负责、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本地区市优工程的材料初审、初评推荐工作,并应由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市优工程的,一经查实,由评审委员会取消其市优工程称号,由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

五、巴彦淖尔市优质工程申报资料和推荐文件务必于2026年10月9日前报至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1208室。联系电话: 0478-8738795,联系人:王秀玲。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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