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8月13日,磴口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会上,磴口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袁小叶领学了《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全文,重点围绕处罚规定中涉及的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及执法程序进行了深入讲解。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的重要性,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确保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