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各成员、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代管理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十八次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
二、学习形式:自学
三、学习内容:
1.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李克强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讲话)
2.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3.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5.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6.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7.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8.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9.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四、参加学习人员及要求:局党组各成员、系统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代管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请大家按照内容认真学习,做好笔记。
中共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机关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