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各成员、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代管理单位,驻局纪检组: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二十八次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3:30
二、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三、学习地点:十六楼西会议室
四、学习内容:
1.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汇聚强大力量
3.习近平对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6.2级地震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开展搜救 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6.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全生产专项学习:
7.关于安全生产,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说
8.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9.统筹发展和安全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0.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11.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视频学习)
主题教育专题内部资料学习:
1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简报》第102期
13.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1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主题教育中突出问题导向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做好全市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五、参加学习人员及要求:局党组各成员、系统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驻局纪检组全体人员,机关全体党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代管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请携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参加学习,做好笔记。
中共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