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各成员、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代管理单位,驻局纪检组: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六次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下午3:30
二、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三、学习地点:十六楼西会议室
四、学习内容:
1.习近平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强调:在更高起点上扎实推动中部地区崛起
2.《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3.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5.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6.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办法(试行)
7.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五、参加学习人员及要求:局党组各成员、系统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驻局纪检组全体人员,机关全体党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代管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请参学人员准时参加学习,做好笔记。
中共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