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住建节发〔2023〕83号 签发人:谢卫仁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8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赵涛代表:
您提出《关于建筑节能、低碳环保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发展有关决策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21号)等一系列法规政策文件,指导推行建筑节能工作。
二、目前,我市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72%的节能标准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并出台了《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在建筑节能方面制定了配套政策措施,细化了目标任务。
三、在《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巴政办发〔2022〕2号)、《巴彦淖尔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均已要求推进全市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公益性建筑中采用绿色节能技术。
下一步,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加强落实相关政策,持续推进,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宣传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早日实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李元隆 电 话:8738765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