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住建城管发〔2023〕87号 签发人:谢卫仁
关于巴彦淖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姚伟代表:
您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所提“关于出台《巴彦淖尔市供热管理条例》的建议”收悉。我局非常重视,对该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条例制定情况
2020年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中已经明确了规划与建设、供热保障、用热管理、设施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可以解决因供热企业与热用户因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室温达标标准、入户测温的方式方法、拖欠热费用户惩戒手段等问题。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我局在岁末年初,组织全市供热主管部门带领供热企业开展为期4个月的“访民温暖”行动,针对全市老旧小区、平房区、供热管网末梢以及楼栋把边户、顶层、底层等反映供热情况不好集中的地区上门服务,边被动投诉为主动上门服务,入户测温,了解需求。“访民温暖”行动期间,每个供热企业每周上门服务不少于100户,共计上门服务12000余户,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1000余户,对确实由于房屋结构(门窗、保温、室内供热管道铺设等原因)无法现场解决处理的,由供热企业专业人士提供解决措施及方案,通过“访民温暖”上门服务,我市2022年-2023年度供热投诉率明显下降,收到许多群众满意的评价。二是印发《巴彦淖尔市城镇集中供热用户申请停止用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适用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时限以及费用交纳等。
今后我局会继续研判供热用户反映诉求并及时总结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补充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等,督促指导各旗县区供热主管部门做好城镇集中供热管理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代英
电话:0478-8738762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