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住建城管发〔2023〕89号 签发人:谢卫仁
关于巴彦淖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梁淑红代表:
您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所提“关于加强燃气入户安全检查的建议”收悉。我局非常重视,对该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条例制定情况
2022年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其中明确加强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力度,居民入户安检每年不少于一次,非居民用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规范用户端使用燃气行为,提高用户端燃气使用场所安全性;二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各旗县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职责,对违规违法用气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给予处罚;三是协调政务12345热线等相关部门,合理引导、解释燃气用户因燃气公司入户安检多次到访不遇而采取的停气措施所引发的投诉;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合理利用现有微信公众号、蒙速办、支付宝等线上平台做好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同时发动线下燃气公司职工、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小区物业人员,“从我做起,带头宣传”,做好日常日常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坚持做好进小区、进学校、进社区等“五进”集中宣传工作,从源头让用户端了解、掌握、重视燃气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代英
联系电话:0478-8738762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