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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zjj.bynr.gov.cn 2024-02-02
 
  
  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内建标〔2024〕16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自治区政府关于施工过程结算有关要求,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价款结算和支付,进一步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项目价款结算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我区建筑业“闯新路、进中游”,我们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将建设工程项目分为若干节点进行验收、结算和支付,使价款结算形式更加快捷,既是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工程造价改革的重要任务。从全国范围看,已有浙江、贵州、山西等10余个省市出台了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政策措施。从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地区经验来看,施工过程结算能明显缩短结算的周期,将争议问题提前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解决,既有利于建设单位提前掌握和控制真实成本,又有利于施工单位的进度款回款及资金使用,是实现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重要措施。
  二、政策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
  财政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58号)
  三、适用范围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工期一年(含一年)并合同价款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的应当实行施工过程结算。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计五章18条,对施工过程节点划分原则、计算方法,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审核程序要求、结算支付要求,及施工过程结算支付中有关市场主体在施工过程中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
  五、政策要点
  (一)施工过程结算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质量合格工程量进行价款计算、确认、支付等活动。
  (二)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如何进行划分?
  发承包双方应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特点,以工程预期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进度目标、造价目标为主要目的,按照有利于节点划分的原则,以施工工期、工程主要结构、部位、分部(项)工程等要素对时间节点或形象进度节点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
  (三)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如何确定?
  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程建设实际,办法确定我区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0%。
  解读人:刘强,联系方式:0471-6944435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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