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各成员、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代管理单位,驻局纪检组: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十五次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
二、学习形式:自学
三、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2.《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基础研究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3.《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
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节选第一章—第三章)
5.《公务员调任规定》
6.《公务员法》(节选第一章——第四章)
7.《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第三章 枫桥经验与多元共治体系探索第四节 “枫桥经验”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实践)
四、参加学习人员及要求:局党组各成员、系统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驻局纪检组全体人员,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全体党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代管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请大家按照内容认真学习,做好笔记。
中共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