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各成员、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代管理单位,驻局纪检组: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十六次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3:30
二、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三、学习地点:十六楼西会议室
四、学习内容:
1.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3.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4.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灾害事故应对管理应知应会文件贯彻落实的函》
5.《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
6.《巴彦淖尔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
7.《关于加强市委管理干部脱产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8.巴彦淖尔市政务诚信培训教育片(视频形式学习)
五、参加学习人员及要求:局党组各成员、系统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驻局纪检组全体人员,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全体党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代管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请大家按照内容认真学习,做好笔记。
中共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