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住建局、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版)>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规定的通知》(内建标定总字[2018]01号)、《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平均税率的通知》(内建标定总字[2019]06号)、《关于各旗县区定期报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的通知》(巴住建建发[2021]154号)文件要求及各旗县的实际情况,依据各旗县住建局采集、调查、上报、确认的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数据;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对临河城区个别建筑施工单位、生产厂家、经销部门重点材料价格进行的抽查、整理;参考兰格网、广材网市场价格同时与相邻盟市发布的材料价格进行对比汇总,现将2024年旗县上半年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并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为市场合格产品综合平均价。可按约
定作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参考。建设工程计价时,应综合考虑项目特点、材料品次需求等因素,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自行约定。
二、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为到达施工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
点的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三、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版》
后,采用一般纳税人计价的工程项目,税前工程造价中材料价格按除税价格(不含税)计价,机械台班单价中燃料动力费按材料相应分类,亦应按材料除税价格(不含税)计价;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价的工程项目,税前工程造价中材料价格按照材料含税价格计价,机械台班单价中燃料动力费按材料相应分类,亦应按材料含税价格计价,台班单价中折旧费、检修(大修)费、维护费、安拆及场外运输不再调整。
四、材料除税价格=材料含税价格/(1+增值税平均税率)。
材料(增值税)平均税率参考《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平均税率的通知》(内建标定总字[2019]06号)文件。增值税平均税率为综合考虑材料原价增值税、运杂费等增值税后的平均税率。
五、施工现场实际用水、用电价格,发承包双方可依据相关票据,结算时据实调整。
六、本通知中未列的材料可根据发承包双方书面约定的价格执行。
七、本规定由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乌拉特后旗巴音镇上半年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表;
2.2024年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上半年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表;
3.2024年杭锦后旗陕坝镇上半年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表;
4.2024年五原县隆兴昌镇上半年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表;
5.2024年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上半年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表;
6.2024年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上半年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表。
详细内容请登录市住建局网站(http://zjj.bynr.gov.cn/)查询下载。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0日